自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,政府宣告解除戒嚴,金馬地區戰地政務亦隨之終結, 正式進入地方自治階段,地區最高民意機關---縣議會於焉誕生。
第一屆連江縣議會在民國八十三年元月 ,依據「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實施地方自治綱要」及「金門縣連江縣議會組織規程」之規定,選舉產生議員九名,為民喉舌,在爭取建設經費、改善交通現況、發展觀光資源 、提升縣民生活品質等方面,均有所創見與建樹。
第二屆連江縣議會議員於民國八十七年一月廿四日,由本縣南竿、北 竿、莒光、東引四鄉四個選區投票選舉產生九名,繼續為監督縣政、反映民意而戮力以赴。
本會沿革溯自民國四十六年肇始,當時依據「金馬地區實驗戰地政務施政綱要」,設置縣政諮詢
會議,按各鄉人口比例遴聘諮詢代表八名,每屆任期四年;民國五十年增聘為二十一名;直至七
十四年,為強化代表會的民意基礎,乃修改簡則,納鄉代會主席及漁、農、工、商、婦女會等團
理事長為當然代表,名額定為十九名;七十九年二月,順應民主潮流,直接民選諮詢代表十二名
,
組成連江縣諮詢代表會。
上述各階段組織及人員均在歷史洪流中貢獻卓著,是議會成熟的養分 ,也為地方自治邁向新的里程碑打下了深厚的基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