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屆縣議會
第二屆縣議會
第三屆縣議會
第四屆縣議會

 

 

 

議會前身 '' 縣政諮詢代表會 ''





一、官派,縣政諮詢代表會(1956-1990)

  「戰地政務」一詞,顧名思義是以「軍事為體,政治為用」的一種特殊行政,是由戰時至平時或恢復正常秩序時,一種必要過渡時期。因此,我們可以這麼說:戰地政務是「以軍領政」的戒嚴體制下,不只政治順服於軍事,就連經濟也要支援軍事。在戰地政務政治層面下,「縣」雖仍然憲法中明文規定的自治單位,但從「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組織系統表」我們可以發現,連江縣政府並非獨立的自治單位,而是戰地政務委員會,下設負責推行戰地政務工作的執行機關,縣長非來自於民選,而是由軍方政戰系統兼任。在這樣軍管體制之下,馬祖人民應有參政權,自然是被不對等的制約。此外,縣政推行,是以軍事目的與價值為最高考量,而「馬祖防衛司令部」集黨、政、軍於一體,司令官是軍黨政的最高負責人。

  其次,就地方民意而言,依據1957年6月份「金馬地區實驗戰地政務施政綱要」也設置「縣政諮詢會議」,該會議雖美其名為「廣納民意」,但在落實上,諮詢代表並非民選產生,而是有連江縣政府遴派。縣政諮詢代表成立初期,是由縣府按各鄉人口比例遴選八名,止到民國五十年增聘為二十一名,復又七十四年擴大調整諮詢代表名額為十九名,並在修改簡章中納入,聘請諮詢代表的條件,除各社團理事長、各鄉民代表會主席、熱心地方公益,協助政令推行者外,有趣的是,還將「言行嚴謹」列入遴選條件之一,當然「聘請與解聘」都由縣政府決定。諮詢代表任期四年為無給職,每六個月開會一次,「主席」由縣長兼任。此外,從議事規則之觀察,其諮詢內容與範圍也有嚴格限制。在這樣治理體制下,僅能維持馬祖民主的假象,而非達到制衡之目的,居民的聲音自然沒有孔道得以伸張。

二、民選,諮詢代表會(1990-1992)

  1990年馬祖的政治可說是歷經了一場寧靜革命,自由、民主,開放的浪潮,瓦解了過去軍管的威權體制,民主潮流使得沉睡36年的「民意」得以甦醒。參加第一屆民選諮詢代表的各候選人,在競選期間除浸墨理性、祥和的選舉氛圍外,可貴的是,初試啼聲的各候選人所表達的政見,都能掌握地方脈動與趨勢。連江縣首屆公開民選產生的十二位具有民意基礎,實質名份的諮詢代表,正式進入議事殿堂,表現晶瑩璀璨,諸如,建議中央解除「二度戒嚴」、「終止縣境之管制,以利觀光」、「縣長之民選」、「爭取立委名額」等關係馬祖民主社會未來動態的變遷,均有他們鑿斧的痕跡。

  第一屆民選諮詢代表于1990年3月1日完成宣誓就職,並選出會長為陳振清先生,副會長為劉美官先生。此外,第一屆諮詢代表分別為:葉世福先生、陳兆鎮先生、陳書平先生、陳瑄健先生、陳寶官先生、曹以雄先生、劉家國先生、林日福先生、陳貴忠先生以及唯一的女姓李金梅小姐。而這階段因配合戰地政務終止,諮詢代表任期僅為二年八個月。

三、臨時縣議會(1992-1994)

  1992年11月7日戰地政務終止,政府為因應政治環境的變遷,權輿設立連江縣臨時縣議會,並委由福建省政府就現任諮詢代表十二人中,加聘會長陳振清先生為議長,副會長劉美官先生為副議長,葉世福先生等十位代表為議員。政府宣告解除戒嚴同時,戰地政務終結,臨時縣議會在時代背景之必需環節中,過渡了地方自治階段性的使命。而這批延續諮詢代表,任期一年四個月的地方政治精英,也延續了其間的問政環境,不同的是,這階段問政的主軸,是以爭取臺灣與馬祖海上交通為主。

  綜觀,民選諮詢代表會與臨時縣議會期間,雖然民意機關是有制衡地方政府的雛型,然而縣長仍然為官派,行政的威權仍然近逼民主政治的價值,這時,有人用最素樸最原始的方式詮釋「民主政治」,也有人用最複雜最理想化的概念來理解「民主政治」,但比較多的是,這批民意代表選擇與地方政府站在同一光譜下,外塑式為地區爭取發展的方向與居民的權力。

四、連江縣議會(1994-迄今)

  馬祖從一個威權體制轉變到民主政治,兼具漸近與特殊環境時空背景下,回歸地方自治常態。第一屆連江縣縣長選舉與台灣省第12屆縣長選舉同時辦理,並於1993年12月20日宣誓就職。而第一屆縣議會議員選舉與台灣省第13屆縣市議員同時辦理,也於1994年3月1日宣誓就職。此時馬祖本土意識的民意才正式誕生,也意謂著馬祖未來發展方向由外塑式調整為內造式。

(一)、第一屆議會(1994-1998)

  1992年依據福建省頒「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實施地方自治綱要」、「福建省連江縣議會組織規程」之規定,辦理第一屆議會議員選舉,於1994年1月29日投票,同年3月1日宣誓就職外,同時成立「連江縣議會」並辦理正式揭幕成立掛牌,這意謂從1990年到1994年,民主機制逐漸在馬祖驅走威權,建立出新的遊戲規則外,也揭開了一個新的歷史時代。

  1994年3月1日除第四選區陳杭輝議員,同年3月4日辦理補宣誓就職外,其餘八位議員,完成宣誓就職。陳振清議員以有效票八票,獲全數議員支持,當選第一屆議會議長。副議長則是第一次投票未達出席人數過半數,舉行第二次投票之後,抽籤結果,由陳寶官議員當選。第一屆議員分別為:第一選區葉世福先生、陳書建先生、曹以雄先生、李金梅小姐、陳振清先生;第二選區陳貴忠先生、陳功漢先生;第三選區陳寶官先生;第四選區陳杭輝先生。

  另依「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實施地方自治綱要」、「福建省連江縣議會組織規程」之規定,議員任期為四年,連選得連任及縣居民在一萬人以下,選出議員九名;會期也從民選諮詢代表會與臨時縣議會期間二十一天,依據1997年重頒「福建省連江縣議會組織規程」第二十七條規定,調整為二十五天。

  第一屆第一次定期大會,由首任民選縣長曹常順先生,接受議員們諮詢。探究其間重要諮詢主軸,仍然以馬祖最迫切「台灣—馬祖」交通議題為主。尤其是1994年五月份,賴以維繫臺-馬交通AP艦,往返台馬之間,長達四十四小時,引起居民譁然。於是,該會期中除決議以「中央漠視馬祖交通問題」為由,休會赴中央部會陳請抗議外,並聯同「馬祖電力公司斷電的問題」發動居民聯名抗議活動;繼之,發動興建南竿機場之聯署。這是馬祖民主制度建立之後,首度以選民為後盾炒作議題,這對民主機制而言,是有其開創性意義。

  此外,自1990年民選諮詢代表會起,因地方財政拮据,借用腹地狹小原座落介壽村「社教館」的舊址,為議事廳及辦公處所。經多次協調縣政府,爭取內政部補助,于1994至1997年分三年計畫編列經費,並委請黃啟煌建築師設計、預畾營造有限公司承建,1996年11月7日完工落成,是為現址。

(二)、第二屆議會(1998-2002)

  第二屆議員選舉於1998年1月24日投票,選出議員仍為九名,任期四年,會期從1999年「地方制度法」實施第34條規定,重新核定會期調整為三十天。1998年3月1日完成宣誓就職,並選出議長陳振清先生,副議長為林貽祥先生。而第二屆議員分別為:第一選區林貽祥先生、陳書建先生、曹以雄先生、李金梅小姐、陳振清先生;第二選區陳貴忠先生、謝承春先生;第三選區劉榮華先生;第四選區劉家國先生。議長選舉結果是,出席議員九位,陳振清議員以五票,當選第二屆議長;副議長選舉林貽祥議員也以五票,當選第二屆副議長。

(三)、第三屆議會(2002-2006)

  連江縣第三屆議員選舉於2002年1月26日投票,選出議員仍然為九名,任期四年。2002年3月1日在連江縣地方法院法官顏淑惠監誓下,完成宣誓就職。陳振清議員獲全數議員九票支持,當選連任第三屆議長;副議長也在第二次投票結果,抽籤為謝承春議員抽中,當選第三屆副議長。而第三屆議員分別為:第一選區林貽祥先生、陳書建先生、曹以雄先生、李金梅小姐、陳振清先生;第二選區陳貴忠先生、謝承春先生;第三選區劉榮華先生;第四選區張永江先生。

(四)、第四屆議會(2006-迄今)

  第四屆議員選舉於2005年12月3日投票,選出議員依規定仍然為九名,任期四年。2006年3月1日在連江縣地方法院院長邱志平監誓下,完成宣誓就職。陳振清議員獲議員七票支持,當選連任第四屆議長;陳貴忠議員以六票支持當選第四屆副議長。正、副議長在內政部派參事林慈玲監交接篆視事。而第四屆議員分別為:第一選區林貽祥先生、陳書建先生、曹以標先生、李金梅小姐、陳振清先生;第二選區陳貴忠先生、謝承春先生;第三選區陳建光先生;第四選區張永江先生。

  綜觀,第一至第四屆議員產生,值得一提的是,陳振清議長、陳貴忠議員、李金梅議員,從民選諮詢代表會時代,一路連任議長或議員至今。陳書建先生也從第一屆議會任議員至今;林貽祥先生、謝承春先生也從第二屆議會任議員至今,這樣生態除個人所具備條件,延伸出的魅力外,「選民版塊」在馬祖,確實影響選舉勝負的主流力量。這可從第二屆議會之後議員的質詢方向,由團隊「外塑式」關心地方整體發展,漸進遷徙為「內造式」的去探測選民關心什麼,或提出什麼主張來爭取選民的認同見出端倪。